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通知,印发《河北省“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一起来看↓↓↓
河北省“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县医院名单
河北省“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工作方案
(2022-2025年)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县医院综合能力持续提升,不断满足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满足县域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着力点,以完善县域内医疗服务功能为落脚点,加快推进县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有效落实县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中桥梁纽带作用,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及目标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千县工程”县医院名单中我省65家县医院为主体,以其他规模适宜、服务能力较好、具备一定管理基础的35家县(市、区,下同)医院为补充,实施河北省“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名单见附件)。
通过加强专科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改善设施设备条件,加快补齐县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短板。到2025年,全省至少7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择优纳入三级医院管理,有效发挥县医院县域医疗中心作用,将县域内就诊率提升至90%以上,做好县域居民健康“守门人”。
三、重点任务
(一)稳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专科能力建设。落实《河北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方案》要求,聚焦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综合考虑患者外转等因素,做好县医院临床专科发展规划,建设县级核心专科群。原则上,“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县医院每年建设1~2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十四五”期间至少建设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加强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儿科、妇产、重症、急诊等专科防治能力,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MDT、中西医结合等新型诊疗模式。
2.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加大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进修、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储备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儿科、妇产、重症、精神、麻醉、急诊、感染、肿瘤、老年病、康复、病理、出生缺陷防治、药学、护理等紧缺专业和骨干人才培养培训,构建人才梯队。鼓励设立医学人才引培专项资金,积极争取财政补助政策,保障短缺人才薪酬待遇,增加紧缺专业岗位吸引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县医院在县域内基层医务人员教学和培训中的带动作用。
3.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县医院构建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形成与县域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联动,开展肿瘤、慢性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连续性。依托微创介入中心,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技术合作,开展肿瘤、外周血管、神经等领域的介入诊疗。依托麻醉疼痛诊疗中心,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开展手术室外的麻醉与镇痛治疗,不断满足患者对舒适性的新需求。依托重症监护中心,提高重症救治水平,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4.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进一步强化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落实诊疗规范。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依托县医院完善急救网络,建设实时交互智能平台,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提升抢救与转运能力,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
5.提升重大疫情防治能力。充分发挥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成果,在县(市)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换代医疗和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完善停车、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改善医院诊疗环境,全面提升县级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
6.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对脱贫县县医院继续实行城市三级医院“组团式”支援,通过派出医务人员、专科共建、临床教学、业务培训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综合能力强的三级医院全面托管县医院,充分发挥托管医院的品牌、资源、技术、人才、科研等优势,快速提升县医院综合能力。
(二)有效提高管理运行效率
7.提升县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党对公立县医院的全面领导,健全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提升医院依法治理能力,聚焦医、教、研、防等业务发展,加强资源配置并优化流程。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增强医务人员执业荣誉感,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8.深入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县医院全部参加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确保绩效考核数据客观真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资金补助、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等重要依据和选拔、任用医院领导班子的重要参考,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紧密结合。
9.推动一批县医院提标扩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要求,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居民健康需求和医院发展基础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方案,支持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有关县医院要对照《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要求,全面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专科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10.落实县医院功能定位。县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协作网,并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和双向转诊通道。统筹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逐步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引导至基层就诊,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11.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建设互联互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五大中心,提高县域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巩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基础上,加快推进将符合条件的县域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围,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促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同质化。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提高利用率;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向上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打通优质医疗资源输送通道。
12.组建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依托县医院建设县域医共体内的医疗质控、人力资源、运营管理、医保管理、信息数据等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强化县医院对县域医共体内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协调管理。依托医疗质控中心,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依托人力资源中心,优化县域医共体内薪酬结构,统筹人力资源管理。依托运营管理中心,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明确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建立长期稳定分工协作机制。依托医保管理中心,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医保相关管理和考核制度,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引导落实健康管理工作。依托信息数据中心,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效能,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在县域医共体内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并保障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和网络安全。
(三)大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13.持续改善医疗服务。逐步推进县医院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提供健康管理、健康科普、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巩固完善预约诊疗制度,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现实需求,在推行非急诊预约诊疗的基础上,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不断改善设施环境,构建标识清晰、布局合理的就诊环境,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
14.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以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为重点,推广门诊和住院多学科诊疗模式,将药学、中医等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医院推行日间手术,逐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比。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医院开展特需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深入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
(四)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5.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支持专科服务能力强、质控基础好的县医院牵头组建县级质控中心。县医院全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本院出院病例数的50%以上。完善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微生物、抗肿瘤和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年5月至6月)。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要求,制定河北省“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工作方案。同时,结合“十三五”时期全省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统筹考虑前期各地推荐医院情况,确定全省纳入“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医院名单并公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5年1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一院一案”的具体工作方案、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县要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和调度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每年11月底前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省卫生健康委于每年12月底前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三)跟踪评价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省卫生健康委按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要求,对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行基线调查、年度评估和总结评估,以适当方式公布评估结果,持续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结合实际,对基础条件好、建设进展快、取得积极成效的县医院加大支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对完善县域医疗服务网络、更好保障基层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意义。各地要落实党委、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推动人事薪酬、医保政策等配套措施落地,打好政策“组合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地要在加强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加强政策、资金、项目的支持,为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强化跟踪问效。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和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督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计划推进。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国家工作要求,动态调整“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县医院名单;对不在名单范围内,但能力提升明显并符合推荐条件的县医院,可经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纳入;对在名单范围内,但工作进展不明显,经评估与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三级医院服务能力目标差距较大的县医院,坚决予以剔除。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县医院能力建设有关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和新闻媒体“助推器”作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及时挖掘先进,加强政策解读和典型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