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获悉,随着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第一批普通公路管养事权移交项目的批复,我省具备条件的2609公里普通国道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部移交省级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同步移交承担城市道路功能路段229公里、农村公路2092公里。
目前,原省级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承担城市道路功能路段90%已移交市政管理部门,原省级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管养的农村公路75%已移交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分普通省道已完成签订协议。下阶段,全省公路交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移交接养工作推进力度,全面理顺省、市(州)、县(区)三级公路路网管理养护事权,最终构建“国道省养、省道省级与市州共同管养、农村公路县区管养、城市路段市政管养”的公路管理养护新格局。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谭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