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之时,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使用能否纳入该类国家层面法律,也是两会上代表关注的话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协会长高子程建议,应对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进行立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身高不满150厘米或年龄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根据其年龄、身高或体重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由于身形体重与成年人有异,汽车上的普通安全带并不适用于一般儿童。儿童安全座椅是专门为儿童设置的乘车安全装置,与驾驶人系的安全带、骑行者戴的头盔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必要性,早已为多数家长所认可;但在乘车时,真正把孩子放上这把特殊椅子的家长只占少数。有的家长怀有侥幸心理,认为儿童乘车发生危险只是小概率事件;还有的家长或是懒得进行座椅安装,或是虽然安装了座椅,因为孩子不喜束缚、频繁哭闹而选择妥协。调查还显示,部分儿童座椅产品可能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安全隐患,让一些家长不敢安装使用。凡此种种,均将儿童安全座椅置于“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境地。
既然儿童安全座椅长期无法“安装”,就有必要从法律层面为这把座椅“加固”。最近,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一盔一带”行动,要求摩托车手必须佩戴头盔,开车必须系安全带。首次把佩戴头盔从软性的倡议,变为刚性的约束。同理,儿童出行安全绝非小事,纳入制度性约束很有必要。专家指出,根据国外相关立法的评估和调查数据,说明儿童安全座椅必不可少;但在国内,因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直接造成儿童死伤的数据还缺乏充足证据,所以,应该尽快对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立法调研。
马上就到六一儿童节了,各种美好祝福将萦绕孩子们的耳畔。其实,在社会对儿童各项发展指标的关注中,安全应位列第一,因为这是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而孩子的出行安全,更是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早一天对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就是为乘车儿童早点加上一道安全防护。( 殷呈悦)